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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區土地市價化優惠方案 延長至102年12月底
台灣英文新聞 記者 2012-01-13
工業局今天表示,針對土地成本高於市價之工業區土地,參照民間靈活之經營手法,將適切調整價格,期使工業區土地全面釋出,以鼓勵外資及台商投資,工業區土地市價化優惠方案,業經行政院核定延長適用至102年12月底。
工業局說,自99年1月正式推動「促進投資創造就業—工業區土地市價化優惠規劃案」,即針對榮民公司受託開發之彰濱工業區鹿港區、台南科技工業區、斗六擴大工業區及和平工業區等處工業區,以標售方式辦理土地出售,另考量工業區土地面積廣大,爰各工業區採分期分區方式辦理公告標售,希冀能刺激廠商加速標購土地,以鼓勵外資及台商進駐投資。本方案推動至100年12月底,共辦理17次工業區土地公告開標決標作業,總成效計有100家廠商投標,共標售161筆土地,面積計148.64公頃,得標總金額約103.89億元,成效卓著。
有關各階段標售底價之優惠折數分別為:彰濱工業區鹿港區約為51折至58折;台南科技工業區約為51折至56折;斗六擴大工業區為52至56折;和平工業區為52折。本方案業經行政院核定延長適用至102年12月底,方案內容同原執行方式,以過去執行成效推估未來標售狀況,本方案施行4年,預計可出售377公頃土地,吸引539家廠商進駐工業區,預估投資金額為754億元,創造年產值1,131億元,提供18,850個就業機會並創造年稅收15.8億元。本局將持續宣導本方案,有意願廠商仍請把握時機,儘速備妥投資計畫書等相關文件向榮民工程公司投標。
工業局今天表示,針對土地成本高於市價之工業區土地,參照民間靈活之經營手法,將適切調整價格,期使工業區土地全面釋出,以鼓勵外資及台商投資,工業區土地市價化優惠方案,業經行政院核定延長適用至102年12月底。
工業局說,自99年1月正式推動「促進投資創造就業—工業區土地市價化優惠規劃案」,即針對榮民公司受託開發之彰濱工業區鹿港區、台南科技工業區、斗六擴大工業區及和平工業區等處工業區,以標售方式辦理土地出售,另考量工業區土地面積廣大,爰各工業區採分期分區方式辦理公告標售,希冀能刺激廠商加速標購土地,以鼓勵外資及台商進駐投資。本方案推動至100年12月底,共辦理17次工業區土地公告開標決標作業,總成效計有100家廠商投標,共標售161筆土地,面積計148.64公頃,得標總金額約103.89億元,成效卓著。
有關各階段標售底價之優惠折數分別為:彰濱工業區鹿港區約為51折至58折;台南科技工業區約為51折至56折;斗六擴大工業區為52至56折;和平工業區為52折。本方案業經行政院核定延長適用至102年12月底,方案內容同原執行方式,以過去執行成效推估未來標售狀況,本方案施行4年,預計可出售377公頃土地,吸引539家廠商進駐工業區,預估投資金額為754億元,創造年產值1,131億元,提供18,850個就業機會並創造年稅收15.8億元。本局將持續宣導本方案,有意願廠商仍請把握時機,儘速備妥投資計畫書等相關文件向榮民工程公司投標。
營建署擴大綠建築適用範圍
中央商情網╱中央商情網 2012-01-13 11:07
(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012年1月13日電)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將擴大綠建築管制範圍與提升基準,修正重點包括適用範圍朝擴大至除自用農舍及基地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下所有建築基地皆適用等。
營建署表示,行政院指示鼓勵綠建築的推動方向,完成擴大綠建築專章管制範圍與提升基準研議,目前持續辦理相關法制作業,未來修正重點,包括基地保水指標的適用範圍原則朝向擴大至除適用自用農舍、基地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下,及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山坡地專章外的所有建築物皆須適用。
建築物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的適用範圍原則朝向擴大至總樓地板面積達一萬平方公尺以上的新建建築物,但衛生醫療類(F-1組) 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的建築物,不在此限。
此外,為鼓勵綠建材使用多元化,推動國內綠建材產業發展,修正提高室內裝修材料的綠建材使用率,並增訂建築物室外部位應使用綠建材及其使用率。
營建署指出,參考相近緯度國家有關建築物外殼部位的隔熱要求,也研擬增訂建築物外牆及開窗部位的隔熱與遮陽最低標準的建築物外殼節約能源設計方式,與建築技術規則現行外殼整體性考量設計方式雙軌並行。
(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012年1月13日電)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將擴大綠建築管制範圍與提升基準,修正重點包括適用範圍朝擴大至除自用農舍及基地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下所有建築基地皆適用等。
營建署表示,行政院指示鼓勵綠建築的推動方向,完成擴大綠建築專章管制範圍與提升基準研議,目前持續辦理相關法制作業,未來修正重點,包括基地保水指標的適用範圍原則朝向擴大至除適用自用農舍、基地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下,及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山坡地專章外的所有建築物皆須適用。
建築物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的適用範圍原則朝向擴大至總樓地板面積達一萬平方公尺以上的新建建築物,但衛生醫療類(F-1組) 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的建築物,不在此限。
此外,為鼓勵綠建材使用多元化,推動國內綠建材產業發展,修正提高室內裝修材料的綠建材使用率,並增訂建築物室外部位應使用綠建材及其使用率。
營建署指出,參考相近緯度國家有關建築物外殼部位的隔熱要求,也研擬增訂建築物外牆及開窗部位的隔熱與遮陽最低標準的建築物外殼節約能源設計方式,與建築技術規則現行外殼整體性考量設計方式雙軌並行。
農委會:春節農產,僅漁產品略漲
春節假期將至,農委會今天上午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今年農曆春節各項農產品如稻米、蔬果、花卉、毛豬等,供應都很充足,價格平穩,只有漁產品和土雞的價格略漲。
另外,農委會也調整各農漁產品的供應量,預計春節期間蔬菜供應量將比平時高37%,水果35%,花卉115%,漁產品50%、毛豬63%,土雞25%。
另外,農委會也調整各農漁產品的供應量,預計春節期間蔬菜供應量將比平時高37%,水果35%,花卉115%,漁產品50%、毛豬63%,土雞25%。
將軍區春節市集 搶客體驗農情
台南市將軍區農會農村旅遊服務中心位在台17線上,為吸引更多過路客停留休憩,農會特別在春節期間舉辦農夫市集,推出百元風味餐及牛蒡茶免費品嘗等,讓在地農民自產自銷各項農特產及加工產品。
將軍農會推廣股長吳明成說,春節期間台17線會有許多前往北門區南鯤鯓代天府的遊客,沿路上無任何休息站,為讓遊客中途停靠將軍區,休憩兼體驗在地農情,春節1月25至29日期間,每天舉辦在地農夫市集,販售現正盛產的小番茄、香瓜、胡蘿蔔及各種牛蒡加工產品。
將軍農會推廣股長吳明成說,春節期間台17線會有許多前往北門區南鯤鯓代天府的遊客,沿路上無任何休息站,為讓遊客中途停靠將軍區,休憩兼體驗在地農情,春節1月25至29日期間,每天舉辦在地農夫市集,販售現正盛產的小番茄、香瓜、胡蘿蔔及各種牛蒡加工產品。
農曆年後新規範 將使(集村)農舍案走入歷史?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住展房屋網) 2012-01-12
數月前蘇嘉全『假農舍真豪宅』事件成為話題焦點,農舍疑似違法使用問題再度浮上檯面。之後,其他不同議題鋪天蓋地,該問題又被淡忘;而這段期間,各地農舍建案也還是照賣,只是行銷姿態非常低調。然根據今日工商時報報導,農曆年後內政部將會同農委會修訂「農地興建農舍辦法」;如果此消息及官員說法屬實,目前桃竹、宜蘭仍可見的農舍建案,未來銷售或推出,可能將面臨更大問題。
根據該篇報導,官方預計將分兩階段檢討目前的『農舍亂象』;先前提出之特定農業區不准興建集村農舍,將列最優先處理,森林區地則『不宜興建』農舍。
不過自去年監察院提出糾正後,各區(集村)農舍案例就比以往少了許多;根據住展企研室了解,稍早桃園就有一例因此卡住、無法推出銷售。對目前及未來農舍案影響更大的,應是有關『加強違規查核』之部份。內政部營建署綜計組長陳繼鳴表示,將針對共識較高部分修法,即要求地方對於『興建農舍必須農用』加強查核,未來將每月或每季要求地方提出定期查核報表呈報。
報導進一步指出,因為目前多數(持有農地或農舍)的人都非農民,而是不動產仲介業或土地代書;官方表示,必須在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間取得平衡點,故即使目前暫不控管擁有農舍的人一定要是農民,但會要求住入農舍的人,一定要有從事經營農業的行為,也將要求地方政府加強控管後續的農業行為。
另外,農委會則建議已持有房屋者不能申請興建農舍,但爭議較大。陳繼鳴指出,目前農發條例只規定同一人不能擁有二間農舍,但未明訂有房屋的人不能擁有農舍,因此未來若要嚴格規範興建農舍的條件,涉及人民權益義務很大,將待第二階段再檢討。
上述修正方向如確定,將有何影響?顯而易見地就是,有居住(農舍產品)之實的消費者,未來勢必要從事農業相關行為;且以集村農舍案為例,不少案例的基地與另配農地,往往一個在甲地、一個在乙地,距離遙遠,甚至不在同個鄉鎮市裡(現規定只要在同縣即可),銷售方還會以乙地農地可出租做為號召。一旦要求居住者須有農耕(業)行為時,上述的行銷手法,可能將無法操作。
根據住展企研室了解,近一年來,由於不動產稅制及土地正義問題浮上檯面,農舍建案成為官方鎖定嚴格審核稽查的焦點,目前還在銷售或籌備中的此類建案,取得建照難度都比以往增加許多。不過由於此類個案多在清幽鄉間,因此對有地緣性的台北人來說,仍有不小的吸引力。今年下半年新竹地區將有一批量體不小的農舍案準備推出,也是看好這樣的潛在市場。
而一旦上述修正方向確立,則目前銷售及籌備中農舍案,肯定將受到影響;不過此類個案是否因此絕跡,成為房市歷史名詞?以房市業者的『聰明才智』,恐怕還是會找到因應之道,除非官方對農舍興建及農民資格,提出更嚴格的定義與規範。
數月前蘇嘉全『假農舍真豪宅』事件成為話題焦點,農舍疑似違法使用問題再度浮上檯面。之後,其他不同議題鋪天蓋地,該問題又被淡忘;而這段期間,各地農舍建案也還是照賣,只是行銷姿態非常低調。然根據今日工商時報報導,農曆年後內政部將會同農委會修訂「農地興建農舍辦法」;如果此消息及官員說法屬實,目前桃竹、宜蘭仍可見的農舍建案,未來銷售或推出,可能將面臨更大問題。
根據該篇報導,官方預計將分兩階段檢討目前的『農舍亂象』;先前提出之特定農業區不准興建集村農舍,將列最優先處理,森林區地則『不宜興建』農舍。
不過自去年監察院提出糾正後,各區(集村)農舍案例就比以往少了許多;根據住展企研室了解,稍早桃園就有一例因此卡住、無法推出銷售。對目前及未來農舍案影響更大的,應是有關『加強違規查核』之部份。內政部營建署綜計組長陳繼鳴表示,將針對共識較高部分修法,即要求地方對於『興建農舍必須農用』加強查核,未來將每月或每季要求地方提出定期查核報表呈報。
報導進一步指出,因為目前多數(持有農地或農舍)的人都非農民,而是不動產仲介業或土地代書;官方表示,必須在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間取得平衡點,故即使目前暫不控管擁有農舍的人一定要是農民,但會要求住入農舍的人,一定要有從事經營農業的行為,也將要求地方政府加強控管後續的農業行為。
另外,農委會則建議已持有房屋者不能申請興建農舍,但爭議較大。陳繼鳴指出,目前農發條例只規定同一人不能擁有二間農舍,但未明訂有房屋的人不能擁有農舍,因此未來若要嚴格規範興建農舍的條件,涉及人民權益義務很大,將待第二階段再檢討。
上述修正方向如確定,將有何影響?顯而易見地就是,有居住(農舍產品)之實的消費者,未來勢必要從事農業相關行為;且以集村農舍案為例,不少案例的基地與另配農地,往往一個在甲地、一個在乙地,距離遙遠,甚至不在同個鄉鎮市裡(現規定只要在同縣即可),銷售方還會以乙地農地可出租做為號召。一旦要求居住者須有農耕(業)行為時,上述的行銷手法,可能將無法操作。
根據住展企研室了解,近一年來,由於不動產稅制及土地正義問題浮上檯面,農舍建案成為官方鎖定嚴格審核稽查的焦點,目前還在銷售或籌備中的此類建案,取得建照難度都比以往增加許多。不過由於此類個案多在清幽鄉間,因此對有地緣性的台北人來說,仍有不小的吸引力。今年下半年新竹地區將有一批量體不小的農舍案準備推出,也是看好這樣的潛在市場。
而一旦上述修正方向確立,則目前銷售及籌備中農舍案,肯定將受到影響;不過此類個案是否因此絕跡,成為房市歷史名詞?以房市業者的『聰明才智』,恐怕還是會找到因應之道,除非官方對農舍興建及農民資格,提出更嚴格的定義與規範。
登記錯誤 地政所判賠買地錢
2012-01-12 01:16 中國時報 【王己由/台北報導】
何姓民眾,花了兩億八千萬元買了新店五筆土地後,卻接獲地政事務所通知,表示所購土地登記錯誤,害他因此少了一百四十六平方公尺土地。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新店地政事務所登記錯誤,讓何多付錢買地,判決應國賠四百九十四萬多元。
何姓民眾,是在民國九十六年七月間,向王姓民眾購買位於新店安康地區五筆土地,面積八千二百多平方公尺,總共花費二億八千萬元。
何某說,他付錢買地一個多月後取得土地所有權,沒想到,九十九年六月廿三日,接獲新店地政事務所的通知,表示他所購土地中,有一筆因辦理分割時登記錯誤,面積應由原先的三千四百七十九平方公尺,更正為三千三百卅三平方公尺。
何認為更正的結果,讓他多付了一百四十六平方公尺的買地錢,依當初一平方公尺三萬三千八百多元計算,多付了四百九十四萬三千多元,這個損失都是新店地政事務所的錯,應付國家賠償責任。
法官審理認為,何某當初是信任新店地政事務所登記錯誤的面積,才會溢付價金,不能以現在地價上漲獲有利益,就可免除錯誤登記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判決新店地政事務所應如數賠償。
何姓民眾,花了兩億八千萬元買了新店五筆土地後,卻接獲地政事務所通知,表示所購土地登記錯誤,害他因此少了一百四十六平方公尺土地。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新店地政事務所登記錯誤,讓何多付錢買地,判決應國賠四百九十四萬多元。
何姓民眾,是在民國九十六年七月間,向王姓民眾購買位於新店安康地區五筆土地,面積八千二百多平方公尺,總共花費二億八千萬元。
何某說,他付錢買地一個多月後取得土地所有權,沒想到,九十九年六月廿三日,接獲新店地政事務所的通知,表示他所購土地中,有一筆因辦理分割時登記錯誤,面積應由原先的三千四百七十九平方公尺,更正為三千三百卅三平方公尺。
何認為更正的結果,讓他多付了一百四十六平方公尺的買地錢,依當初一平方公尺三萬三千八百多元計算,多付了四百九十四萬三千多元,這個損失都是新店地政事務所的錯,應付國家賠償責任。
法官審理認為,何某當初是信任新店地政事務所登記錯誤的面積,才會溢付價金,不能以現在地價上漲獲有利益,就可免除錯誤登記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判決新店地政事務所應如數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