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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後壁農水路 葉宜津偕水利會實勘
作者【記者李嘉祥/台南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臺南市有許多農水路,歷經多年使用加上颱風豪雨侵襲早已不堪使用,立委葉宜津向農委會申請後壁區北後壁中排、新營區埤寮里南後鎮小排改善工程經費,昨天邀集嘉南農田水利會人員前往新營、後壁等改善地點會勘,瞭解修護事項。

葉宜津表示,農業為國之根本,發展先決條件要有發達水利灌溉系統,臺南地區許多農水路興建多年早已不堪使用,加上颱風豪雨受損,排水不易造成農業損失,特向農委會爭取施工經費,由水利會進行改善工程,期望透過農水路改善,提昇後壁嘉苳、新營護鎮裡防災,保護農民財產,未來也會持續爭取改善。
法拍農地須於收到通知後30日內 提出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0831 15:13:41)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農業用地經法院拍賣,稽徵機關係依法院通報資料核算土地增值稅,並通知納稅義務人及拍定人,若該筆土地符合土地稅法第39條之2規定為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應於收到通知之次日起30天內,持「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提出申請,逾期則不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民眾如果因為等候農業主管機關核發農業使用證明書,導致逾期申請者,只要能向稽徵機關證明在30天的申請期限內,已先向農業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者,則可扣除該證明書之核發期間。

該分局提醒,農地被法拍時,上開通知函係以雙掛號寄送戶籍地,民眾應注意通知函送達時間,以免因逾限申請不符規定,影響自身權益。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請為子孫留下完整的農地
聯合報 彭作奎/農委會前主委、亞洲大學講座教授

「農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草案七月廿七日預告截止,農委會因應各方意見放寬農舍的承受人資格,預計兩周內正式公告。不料傳出有十位國民黨籍立委反對要求暫緩實施,否則將連署倒閣,更驚動黨中央關切,令人匪夷所思!

立委反對的原因,不外是因農宅建、購資格限制為農民後,農地價格下跌,農貸還款困難,政府打壓農地價格,讓農民成為提供都市人享受的奴隸等。

農地不是一般商品,是一種不可再生的資源,農地管制是國家土地管制的一環,全世界各國都有類似法規,台灣並不特殊。各國對土地使用分區都有「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等法規規範,如編訂為工業用地的土地,就不得作商業及住宅使用,編訂為農地不得興建非農業使用的一般住宅,就不言可喻。過去,政府以免徵田賦、編列巨大經費提高農民福利,來彌補農業收入較低之事實。

事實上,台灣農地上特許讓農民興建農舍,始於當年蔣經國院長體恤農民較窮,由當時台灣省政府以行政命令特許農民得在自有農地上興建農舍。卻在十幾年前修改「農業發展條例」時,因老農立委綁架大選而變成法令。

當今農發條例開放農地自由買賣政策,並沒有達到引進資金、技術與年輕人的政策目標,卻形成「良田上種房」現象,到處可見仲介把農地與農舍當成商品買賣,使農業與農村價值被腐蝕,更成為國際研究鄉村發展與鄉村社會學者的負面教材!

目前農委會所要做的,只是訂定農民的定義:或者領有農保、或者可以認定實際務農、或者第三類健保來規範「農宅農用」的立法初衷。

如今農委會又放寬農舍贈與、法拍的承受條件,各方處境已被尊重,實不應有反對的聲音。

這次修法僅是修正行政命令,執政黨與行政院要有決心與勇氣,讓農宅辦法修正案即時公布實施,若行政院因少數立委及利益團體反對而退縮,將使國民黨選情雪上加霜。

保護農地是農委會的「責任」。農委會應該繼續堅持與溝通,如果此修正案未公布實施,不出幾年台灣就要沒有完整的農地了,農委會所提的精緻、有機、科技、永續農業,都將成為美麗的形容詞彙。

在堅持農地農用與加入TPP的同時,農委會應有配套措施,提高農業經營利潤,發展內需六級品牌產業,使務農成為一項賺錢的職業,農地價格合理上揚,讓農民成為提供都市人享受田園之美的主人。

明年就要選舉了,呼籲朝野各黨參選人,不要再用「農地種豪宅」作為政見來獲取選票,那是對不起國家與萬代子孫的毒餌,會讓台灣農業陷入萬劫不復絕境。

違反農地農用 美濃養殖戶憂
〔記者陳祐誠/高雄報導 /自由時報〕
美濃區近日傳出養殖戶收到高雄市地政局公文,指在農地養蝦或魚違反「農地農用」,要求改善,消息傳出令地方不解,市議員鍾盛有昨邀集相關單位舉行說明會,針對養殖戶疑問逐一答覆。

美濃區雖為高雄重要的農業區之一,但部分地區因土壤貧脊且取水不易,居民數十年前抽取地下水、建魚塭,養殖鱉或吳郭魚,後來改養泰國蝦及白蝦較多。日前養殖戶間流傳,指地政局以「農地未農用」的理由,要求同業地主改善,引起恐慌。


立法前存在魚塭可補申許可

地政局地用科長李建寬在說明會中強調,《區域計畫法》於民國六十五年發布,在此之前就存在的魚塭,可向農業局或海洋局補申請相關許可。

農業局則表示,會在能力範圍內提供農民協助,不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中明確規定,特定農業區的農牧用地不可用來養殖,地方政府想幫忙也愛莫能助。

地方人士不滿指出,「農業泛指農、林、漁、牧」,現行法規把漁交給海洋局管轄,才造成美濃現今的情況,希望中央及地方進行全面檢討。
樂活生活撲空 忘記地籍套繪農舍蓋不成
【大紀元2015年08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擷瓔台灣嘉義報導)為減少農地買賣糾紛的問題,嘉義市政府地政處提醒民眾,因近期愈來愈多人追求樂活的生活,到郊區購買農地興建農舍。買農地前一定要留意相關法規,交易時應參閱土地謄本或到建管機關申請地籍套繪,確認農地建蔽率是否已被移轉,以免取得農地後才發現根本無法興建農舍。

地政處表示,一般民眾買農地可大致分為單純自耕或蓋農舍,如果要蓋房子,牽涉的問題及引起的爭議也相對較多。農地有10%的建蔽率限制,亦即800坪的土地只能蓋80坪。有些地主會把多塊農地一起算比例,用掉建蔽率,農地被視為無法興建農舍的法定空地。地政處進一步表示,建物不以登記為必要條件,所以千萬不要只申請土地登記簿謄本有無記載之建物為依據,另土地謄本並無註記建蔽率是否已被移轉,所以提醒民眾購買前要請仲介人員或地政士查詢「無套繪證明」,確定這塊農地以前沒有申請過建築或套繪為已建築基地的紀錄,即是土地有無法定空地管制的意思。
地政處也提出購置農地「停」、「看」、「聽」三步驟,供民眾參考。所謂「停」是確定自己購地的目的為何?若為蓋農舍,務必於購買前進一步確認是否符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相關規定。
「看」-若是要買農地蓋農舍,除了土地分區要符合農用外,目前依法令最小至少要零點二五公頃,約七五六坪,而購買前要請仲介人員或地政士查詢「無套繪證明」,確定這塊農地以前沒有申請過建築或套繪為已建築基地的紀錄,即是土地有無法定空地管制的意思。
「聽」則多瞭解法令規定及尋求專業人士之建議,尤其是要購農地興建農業者,現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的修正草案引發多方討論,相信也將影響未來農舍興建的相關規範。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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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購農舍資格擬放寬 學者憂炒作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1日電)農委會將「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草案調整送內政部彙整,新增直系二等親內贈與及法院拍賣可排除農民要件限制,但學者擔憂淪為投機者炒作,呼籲應交由農地銀行租賣確保農用。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因憂心台灣農地持續遭買農舍送農地、買農地送農舍的方式炒作,年輕人將租不起或買不起農地務農,不利老化的農業人力結構改善,5月對外表示擬修改「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草案,但屢遭投資人反彈。

在學界、農團及輿論支持下,草案送內政部彙整,於7月12日預告,28日預告完成,農委會持續彙整各地意見,對內容進行調整。

原預告草案規定,申請建農舍者及買方(含法拍),除了繼承者,地方政府必須審核具農民或有務農之實的資格者才能申請建農舍或買入。也就是說,只有繼承者不受農民與務農之實要件規範。

農委會副主委陳志清今天表示,昨天已將調整後的內容送內政部彙整,雙邊的內容在法規研議通過後,將同步公告施行。陳志清說,昨天送內政部彙整的草案已做調整,「原來只有繼承,現在做到直系二親等內贈與、法院拍賣取得的部份,都有放寬」。

農委會水保局組長陳榮俊表示,直系二等親內贈與,就是指父與子,以及祖與孫之間的贈與,不受農民與務農之實要件規範。

他說,開放法院拍賣排除在外,是因為考量弱勢農民還債可能遇到困難,若規定農民、務農者才能買,符合要件的人又可能不前往參與競拍,一旦流標,拍價會降低,不利農民還債。

由於不動產投資方積極參與法拍,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助理教授蔡培慧表示,一旦新增法院拍賣排除在買賣及申建必須具備農民及務農的要件,恐怕再開漏洞給投機者炒作農舍及農地,建議應交由農委會的農地銀行處理,才能兼顧弱勢農民償債及落實農地農用。

蔡培慧並說,農地銀行已是農委會所設公開農地與農舍透過租賃或買賣方式持續耕作使用的交易平台,水保局同樣是農委會旗下的單位,雙邊應該積極合作、確保農地農用才是,而不是開放給投機者有機會可買。10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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