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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7自種瓠瓜變葫蘆? 老嫗誤食中毒嘔吐
自由時報/ 2012/03/07
〔自由時報記者歐素美/沙鹿報導〕台中市沙鹿區吳姓婦人日前疑誤食自家栽種的觀賞用瓠瓜,致出現頭暈、嘔吐送醫,幸無大礙;光田醫院腎臟內科醫師王家良表示,民眾誤食東西導致中毒,應保存食物檢體,並儘快就醫,以方便醫師對症下藥治療。

吳婦日前採摘自家後院種植的瓠瓜烹煮,不料,在嚐味道時吃了一口,發覺苦苦的,不到半小時,即出現頭暈、嘔吐,家人趕緊將她送往光田醫院治療,幸無大礙。

吳婦的丈夫王介城表示,瓠瓜是自家種植,並未施用農藥,之前全家採摘烹調食用也都沒事,後來留了其中一顆瓠瓜當成種子,今年再度栽種,不料,採摘食用就發生問題,事故當天他也吃了一口,幸未吞下肚,並趕緊灌了很多白開水,才未發生不適送醫。

王介城說,友人也曾栽種瓠瓜,並出現苦味及中毒等情形,不知何故?希望專家能協助解答。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助理研究員劉敏莉表示,瓠瓜分成食用及觀賞兩種,一般食用的瓠瓜,因日照不足或施用氮肥太多即可能出現苦味,觀賞用瓠瓜,又稱「葫蘆」,因含有葫蘆二?,具有毒性,吃起來味苦,且會造成心悸,導致患者嘔吐,吳婦可能因栽種過程不小心與觀賞用瓠瓜雜交,導致瓠瓜出現毒性,提醒民眾吃到苦味就不要再吃,以免中毒。
2012.3.1多人共有地 協議分割有技巧
【經濟日報/林敏弘 (徐谷楨採訪整理)】2012/03/01
我們的遺產贈與稅降到10%,兩岸關係也回暖,加上歷經金融海嘯之後,經濟體質相對還不錯,因此吸引一些海外華僑想要回來置產。移民加拿大多年的A君,最近就透過友人牽線,在台買下400坪共有土地,期待有所回收。

那是一塊三面緊鄰大馬路的共有農地,總面積2,000坪,上面蓋了一些鐵皮屋,A君預期成為地主之一以後也許可以把鐵皮屋租出去,當個包租公,便很爽快同意仲介「現況點交」,以一坪8萬元買進400坪。

A君後來才發現,這片土地的共有人多達40人,鐵皮屋的興建使用狀況也有點複雜,當初開價才會那麼便宜,只怪他自己沒有事先問清楚。他擁有的400坪土地,只占持分二成,又不能明確畫出區域,有買等於沒買。

我幫A君想辦法,先透過公開資料取得40名共有人的土地謄本,再循線找出他們的戶籍地(八成地主是同姓的家族親友,不難追蹤),最後一步就是邀請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地主(例如持分較多者,及家族長子等較有影響力者)出來商量協議分割土地,並聽取他們的意見。

意見很多,包括:一、A君的前手沒有事先通知其他共有人(例如鐵皮屋的屋主或地主)有優先購買權,買賣無效;二、依農業發展條例,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未達0.25公頃,不能分割;三、如果一人各分一塊,一定有人在土地分割後,只有狹小的畸零地,通行不便,土地利用價值會降低;四、希望分割土地時,能與其他兄弟或友好的鄰居共有完整的一塊土地或土地相鄰,而不是小塊畸零地,以便未來大面積開發……

由這些意見研判,問題不大。首先,因為依修正後的民法第823條規定,這塊地沒有其他法令另外規定不能分割;也沒有因為「物」之使用目的而不能分割;或各共有人之間有契約訂定不得分割的期限;所以,A君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土地。

其次,鐵皮屋是違建,在這次土地買賣中並不能享受優先購買權(土地法第104條第2項);而沒有被通知到的地主們,也頂多只能要求賠償損失(土地法第34條之1);所以A君的土地登記還是有效力的。再者,依2003年修改過的農業發展條例,這塊土地算是都市計畫法中的「農業區」,是耕地以外之農業用地,不受耕地不得細分的限制。這兩種情形在最高法院都有判例、判決可參考。

結論是,A君可理直氣壯地與其他共有人協議分割土地,不然,就向法院聲請分割,一併把各共有人的意見在起訴時向法院說明,讓法官參酌。關於有部分共有人希望按原持分繼續維持共有關係,最高法院也有判例可循,應該可以達成。

(勤實佳外牆更新、商仲公司負責人-林敏弘會計師口述,徐谷楨採訪整理,會計師律師林佳穎審稿)
2012.3.1出售繼承取得土地 如何節稅?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整理】 2012/03/01
林先生問:父親過世之後留下大筆土地,為了節省土地增值稅,兄弟三人想先由媽媽繼承土地,將來媽媽過世後再由三兄弟繼承,請問未來三兄弟出售土地,能否達到墊高前次移轉現值的效果,節省土增稅?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莊瑜敏會計師答:土地稅法規定,因繼承取得的土地再次移轉,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的前次移轉現值,以繼承時的土地公告現值為準。

以你的例子來說,若由母親先繼承父親的土地,將來她過世後再由兄弟們繼承土地,除了繼承時可不課土增稅,三兄弟未來如果要賣這些土地,前次移轉現值就是從母親手中繼承時的土地公告現值。

這種繼承方式可把出售土地時的前次移轉現值基礎,提高至母親過世時的土地公告現值,省下父親過世後至母親過世這段期間的土增稅。不過,林媽媽過世後,土地仍可能須計入其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因此,你們兄弟考量繼承方式時要多方評估,免得省了土增稅,卻增加遺贈稅。

此外,林爸爸名下的土地辦理繼承時,若以遺產分割協議方式由林媽媽及三兄弟繼承,無論遺產怎麼分配,都不會產生土增稅及贈與稅。林媽媽繼承土地後,如果把土地贈與三兄弟,則贈與當年將產生贈與稅,以及移轉時的土增稅。

要注意的是,遺贈稅法規定,為避免同一筆財產短期內連續繼承而課徵多次遺產稅,被繼承人死亡前5年內,繼承的財產若已繳納遺產稅,就不課遺產稅。此外,被繼承人死亡前6年至9年內,繼承的財產已納遺產稅,可按年遞減扣除遺產價額的80%、60%、40%及20%;比方說,被繼承人死亡前6年繼承已納遺產稅的財產,只需要就遺產價額的20%計入遺產總額課稅。
2012.2.8 山坡地使用類別及用途
記者邱顯明/特稿

玉里鎮大禹山區柚、梅園被改種茶樹,引發水土保持爭議。其中有山坡地使用類別暫未編定和使用類別編定的專有名詞,持有山坡地或想買山坡地的民眾不可不知。

山坡地一般使用類別有宜林、宜農地的分別,也有很多是暫未編定的山坡地。早年,民間因生計所需,很少人過問山坡地是何使用類別,能開墾就開墾,能種作就種作。但水土保持相關法令實施後,山坡地開發有嚴格限制,標準就是使用類別。如果類別是暫未編定,除了原始林不能作為其他用途,就是要申請簡易水土保持計畫也不會准。

不過,山坡地使用類別暫未編定,可以向水土保持局申請使用類別編定,依條件編定為宜農或宜林地。宜林只能造林,不能作其他用途;宜農就能作農牧用途,當然可以種茶。

兩年前,卓溪鄉清水習藝農場被承租人開墾種薑、種茶,引發破壞水土保持爭議,就是農場原來都是林地,後來經過有心人申請使用類別編定後,有一百七十多公頃被改編為宜農地,農場才得以種薑、種茶。

大禹山區有爭議的山坡地,目前使用類別是暫未編定,土地所有人可以申請使用類別編定,如果被編定為宜農地,申請簡易水土保持計畫通過後自然可以種茶;如果被編為林地,未來只能種樹。
草莓無農藥栽培 顧健康成本降
中央商情網╱中央商情網 2012-02-06 12:51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12年2月6日電)草莓人人愛吃,為防病蟲害需用農藥,恐有殘留疑慮;農委會農業試驗所研究出草莓無農藥栽培法,效果與使用農藥防治相當,且更為便宜。

據農委會統計,台灣草莓栽培面積約550公頃,栽培期間常面臨白粉病、灰黴病、炭疽病、果腐病及紅蜘蛛等病、蟲的危害,若農藥防治若未注意安全採收期,容易造成農藥殘留。

農試所說,已研發出的病蟲害整合性管理技術,首先強調栽培管理,注重苗圃管理得宜,以產出健康種苗,移植本田後,可有效減緩病蟲發生,使「非農藥植物保護製劑」發揮應有的效果。

其次,「清園」部份,無論苗圃或本田,將園區內外雜草清除乾淨,不要留下殘枝、葉、花及果,可避免成為病蟲源棲息、繁衍的場所。

再來是進行「監測」,每週確實調查病、蟲發生種類與數量,掌握防治方法與時機,依據病、蟲害的發生程度,調整防治方法與強度。

此外,病害的非農藥防治方法是在雨季來臨前,每週施用一次亞磷酸氫氧化鉀合劑,連續使用三次,增強植株抗病性,預防果腐病發生;白粉病發生初期則以乳化葵花油防治;炭疽病防治用「石灰硫磺合劑」防範;紅蜘蛛則定期施用「植物油混方」。
買吳寶春麵包 送你大社棗子
【聯合報╱記者謝梅芬/高雄報導】

「哇! 買麵包還有棗子可吃」,劉小姐昨天從台北到高雄玩,第一次到吳寶春麵包店買麵包,就遇到吳寶春回饋消費者,買麵包加送一包棗子。
吳寶春說,從昨天起購買5000顆高雄大社棗子,要送給買麵包的消費者,許多北部的買客都說南部好有人情味。

吳寶春說,他到大社看農產品時看到這款「一口棗」,賣相雖然不好看,但皮薄、汁多又甜,「可惜棗子不能當做麵包的材料」,但是為推廣台灣優質農產品,吳寶春決定大量訂購,買來送給消費者,希望大家多支持台灣本土優質農產品。

吳寶春麵包店從昨天起,連續兩天,只要買麵包就送棗子,吳寶春還細心地把棗子洗好後,每5個裝成1袋,放在收銀台旁,不論消費多少,都有1份棗子,許多外地的民眾很好奇,就在門前的雅座吃起棗子。

「很甜,很好吃」,劉小姐第一次和男友到高雄,特別到吳寶金的麵包店,就遇到有免費的棗子,直說「南部很有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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